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有关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03-29 浏览次数:

全院各单位: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3〕7号),结合学院实际,现将2024年清明节放假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放假时间

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7日(星期日)正常上班上课,补4月5日(星期五)的课。

二、祭扫活动安排

学院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根据学校相关活动安排,组织师生开展清明祭扫活动。

三、有关要求

1.做好安全工作。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重点部位安全检查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,落实好放假期间安全保卫、保密、防火、防盗等工作;要加强安全教育,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,提醒师生在离校或外出期间加强个人防护、确保安全。

2.节假日期间,除学院总值班室安排值班外,学工部、保卫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做好值班安排,加强安全保卫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值班安排表于4月3日(星期三)下午下班前报送学院办公室。

特此通知。

学院办公室

2024年3月29日